平度征收1.6248公顷土地用于文化艺术小镇建设 补偿安置方案公布

2021-10-28 15:39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57880)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用于文化艺术小镇建设!平度征收1.6248公顷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布

近日,平度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东埠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平征补公告〔2021〕128 号)发布,拟征收凤台街道城东埠村集体土地。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凤台街道圣水浮金文化艺术小镇工程项目建设,该项目为商业用地。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凤台街道金沙江路以北、城东埠村以南、海州路以西范围内,征收土地总面积 1.6248 公顷,其中农用地 1.3207 公顷(水浇地 1.2810 公顷、农村道路 0.0310 公顷、沟渠 0.0087公顷)、建设用地 0.3041 公顷(街巷用地 0.3041 公顷)。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公布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 号)公布的平度市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该用地位于平度市第一级区片,补偿标准为 105 万元/公顷。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 1706040 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2 号)规定的标准执行。该宗地拟征收总面积为 1.6248 公顷,其中违法占地 0.3405 公顷,无青苗,地上附着物已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经《行政处罚决定书》(平综法罚决字〔2020〕第 550 号)予以没收,并移交给凤台街道办事处进行管理,不再给予城东埠村补偿。剩余 1.2843 公顷已完成地上青苗和附着物清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 22455 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 0 元,共计补偿总额 22455 元。

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结合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 1706040 元,由市财政局拨付到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社会保障安置:平度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 22.5 万元/公顷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 365580 元,由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凤台街道办事处、城东埠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